自102年開始,台中市政府針對家有2歲以下幼兒的家庭,

為減輕家長的負擔,因此有育兒支持的補助計畫唷!

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

 育有未滿二歲幼兒,該幼兒送托本市協力保母或協力托嬰中心

   (不含半日托),且收托地點在本市。

 父母(或監護人)一方設籍本市半年以上或其送托之未滿二歲幼

   兒設籍本市。

 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幼兒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父母未就業家庭

   育兒津貼。

  *相關補助辦法,詳見市府網站

http://www.society.taichung.gov.tw/news/index-1.asp?Parser=9,4,19,,,,12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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